李铁获刑20年,贪污逾5089万,涉案近亿。

在4月30日的直播中,我们得知了李铁案的二审宣判结果。法院经过审理,坚决驳回了李铁的上诉,维持了原判的一审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回溯一审,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对李铁提出了明确的指控。从2019年到2021年这段时间里,李铁身为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选拔队以及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的主教练,借助职务的便利或者因为地位和权力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让球员入选国家队、赢得比赛、以及签约俱乐部等关键事项上提供了关键帮助。经查实,李铁以此手段非法收受了他人的给予,总金额高达人民币5089万余元。

更早的2019年,为了能够成功当选男足国家队主教练,李铁曾请托他人提供帮助。而后在2020年,他成功给予了他人人民币100万元的回馈。在他任职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期间,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扩大,如当选男足国家选拔队主教练和提高卓尔俱乐部的影响力等目的,他更是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通过请托他人来获取所需帮助。为此,该俱乐部向他指定的个人支付了人民币200万元。

另外,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李铁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和主教练时,为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提供了球员转会、赢得比赛等方面的帮助。作为回报,他先后收受了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而在这之前和之后的时期,李铁在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任职时,还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配合或消极比赛以获得有利的比赛结果。这些行为最终导致华夏俱乐部、卓尔俱乐部支付了大量钱款给相关人员,总计折合人民币高达3905万余元。

以上所述种种行为,均是李铁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在面对法院的宣判时,李铁的上诉被驳回,再次证明了法律的公正与严明。此案也再次为体育界敲响了警钟,提醒所有人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以维护体育界的健康和纯洁。